一、概述
屍冷,是屍體冷卻現象:人體的正常體溫,是由體内的產熱散熱而保持動態穩定的,一般在37℃左右。人死後由於新陳代謝停止,體内不能繼續產生熱能,而屍體内部原有的熱能卻仍然通過輻射、傳導、對流和水分蒸發等方式不斷向外界散發。達就使得屍體溫度降低,逐漸變冷,直至與外界溫度接近或略低於外界溫度。
成年人類死亡後的首10小時内,肛門溫度每小時下降~0.5-1.5℃。具體速度因環境溫度、死者體質、衣着、死亡原因等變化。法醫學上可以用來推測死亡時間。
二、因素:屍體冷卻速度的快饅,常常要受到屍體的各種因素及外界環境因素的影響。
1.屍體本身的因素
主要是指死者的年齡、身體狀況、死亡原因等。在一般情況下,兒童和老年人的屍體冷卻快,青壯年較慢,剛生下來的新生兒,在死後5~10小時,即可降到與周圍環境相等的溫度。由於脂肪有保溫作用,散熱慢,因此,肥胖的屍體比瘦弱的屍體冷卻得慢。慢性消耗性疾病、大出血、溺死、大面積燒傷死者的屍體冷卻速度快,而猝死、機械性室息死、一氧化碳中毒死的屍體冷卻速度就要慢些。此外,有的屍體在一定時間内,屍體溫度不但不下降,反而處於上升狀態,所以有人開玩笑說,人死了也會發高燒。例如,腦炎、流行性腦膜炎、流行性感冒並發肺炎等患者死後,由於細菌、病毒的作用,體内的分解增強,產熱活動增加,所以屍體溫度暫時可以處於上升狀態。又如,日射病患者死後,由於臨終時顱内溫度升高,神經系統功能發生障礙,其屍體溫度要持續一段時間而不立即下降。再如,破傷風、癲癇或者士的寧中毒者,由於死亡前有較長時間的痙攣,體内產熱增加,所以死後屍溫也會持續上升。
2.外界環境的因素
包括周圍環境的溫度、衣着或覆蓋物的厚薄等情況。屍體周圍環境的溫度越低,屍熱發散越快,屍體冷卻也就越快。普通成年人的屍體,在通常室溫環境中(16~18℃)在死後的10小時内,平均每小時大約下降1℃,10小時以後下降速度減慢,經過24小時左右,屍溫就降至與環境溫度基本接近。在冰庫或冰雪中的屍體,大約經過1小時,即可完全冷卻,時間稍久即可發生冰凍,體内液體能結成冰塊,四肢、腦軀幹完全凍硬,眼球内液體因冰凍、體積膨脹,致使眼球稍有外突。這種屍體若要進行解剖,應當先進行解凍。在溫度高達40~50℃的環境中,屍體溫度不冷卻,甚至有可能上升,就不發生屍體冷卻現象,因而也就不能利用屍溫的變化來推斷死亡時間。屍體的衣着和覆蓋物對屍體冷卻也有一定的影響。裸露的屍體則冷卻較快,而衣着或覆蓋物較多、較好的屍體則冷卻較慢。曾經有這樣一個案例:有人在12月自縊身死,身着羊皮袍子。在其死亡後對其屍體進行檢查,發現其胸部、腹部皮膚尚有餘溫,而裸露在外面的手、面部等己與外界溫度接近。
3.溫度測定
在各種情況下研究和檢驗屍體冷卻的過程中,有一個重要的問題就是測定屍體溫度的方法問題。這是談論屍體冷卻的前提。方法不同,結果定然迥異。由於直腸的溫度比較穩定,測量直腸溫度的操作方法也比較簡便,所以一般都是從直腸里面測定屍體溫度。在環境不變的1和3小時後測量直腸溫度,用測定冷卻的方法確定屍體溫度的下降速度,可取得良好的結果。
在法醫學上一般不用屍體冷卻這一屍體現象來確定死亡,因爲法醫學上認爲體溫降至20℃或20℃以下可確定死亡,而即使在最有利於屍冷的條件下,屍體溫度要降至20℃或20℃以下,一般也要需要10~12小時。在這樣長的時間里,其他能確定死亡的屍體現象,如屍斑、屍僵早已出現。當然這並不是說屍冷這一屍體現象在法醫學上沒有意義,相反,屍冷下降的規律對於我們推斷早期屍體死亡時間具有重要的價值。例如,屍檢時,首先測定屍溫和環境溫度,取得兩者溫差;然後取得當地氣象部門的支持,查清在發現屍體前24小時的溫度、風力變化情況,再結合影響屍溫下降速度的多種因素,最後根據一些現成的統計表、公式等求得屍溫下降可能經過的時間。這可以作爲推斷死亡時間的一種依據。需要特别強調的是,影響屍冷速度的因素是多種多樣的,所以,利用屍溫下降的規律來推斷屍體死亡時間,應當結合其他屍體現象和因素作出綜合判斷。
資料來源:中文百科在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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