互動論 (Interactionism/Interactional Theory) 以符號互動論和現象學的論點為基礎,強調社會行動者具有主體性,會根據自己的主觀意志對外界反應。因此社會世界可視為行動者相互「共謀」而「建構」出來的人為情境,觀察者需要對互動過程進行詮釋,才能理解行動的意義。 參見 互動論 (Interactionism/Interactional Theory) · 功能論 (Functionalism/Functional Theory) · 衝突論 (Conflict Theory) 標籤: 社會學(Sociology) 以電子郵件傳送這篇文章BlogThis!分享至 X分享至 Facebook分享到 Pinteres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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